企业信息

    上海汇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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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上海市 嘉定区 嘉定新城德富路西侧1199号太湖世家大厦805;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号碧云公馆
  • 姓名: 赵强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代理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0-07-27
  • 阅读量:402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上海浦东  
  • 关键词:

    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代理详细内容

    咨询代理电话:;
    *赵强律师,法学硕士。主攻:公司常年顾问、合同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等。更多详情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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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权转让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
    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
    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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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汇裕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德富路西侧1199号太湖世家大厦805;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号碧云公馆,联系人是赵强。 主要经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婚姻案件等。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律顾问,房产离婚,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