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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汇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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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上海市 嘉定区 嘉定新城德富路西侧1199号太湖世家大厦805;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号碧云公馆
  • 姓名: 赵强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上海闵行律师事务所/*合同律师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0-07-27
  • 阅读量:357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上海浦东  
  • 关键词:

    上海闵行律师事务所/*合同律师详细内容

    *合同纠纷律师赵强,法学硕士。电话;。详情登陆: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 *三人,受托人仅就 *三人的选任及其对 *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 *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的价格卖出或者**委托人*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委托人*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合同法**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行纪人与*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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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汇裕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德富路西侧1199号太湖世家大厦805;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号碧云公馆,联系人是赵强。 主要经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婚姻案件等。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律顾问,房产离婚,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