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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汇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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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上海市 嘉定区 嘉定新城德富路西侧1199号太湖世家大厦805;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号碧云公馆
  • 姓名: 赵强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上海市闵行区律师/上海市闵行区律师事务所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9-23
  • 阅读量:508
  • 价格:3000.00 元/1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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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货地址:上海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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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闵行区律师/上海市闵行区律师事务所详细内容

    *上海赵强律师,法学硕士,电话,13564487689,“给我一份信任 还你一个说法”。网站:
    
    秋冬行刑,是指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执行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的制度。   这一做法起源于先秦。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对罪犯执行“天罚”必须合乎天意,讲究时令。   理论基础   阴阳五行家的德刑时令说。董仲舒将阴阳五行说进一步神化,认为天为本,人生于天,天人感应,二者之间有着必然联系,人们的任何行为都要符合天意。法制也是如此,刑杀应在秋冬进行,如若违背了这一规律,就会触怒天神而遭惩罚。   除了受这种理论的影响外,也与考虑不误农时有关。因为秋冬一般为农闲季节,此时断狱行刑,不致耽误农业生产,对巩固统治秩序有利。
    
    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经义断狱”。它是西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等人提倡的一种断狱方式,就是以儒家思想为断狱指导思想,要求**官吏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用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一书的“微言大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犯罪的根据,并按经义的精神解释和施用法律。   原则:原心定罪。   依据《春秋》的精神审理案件,应当以犯罪事实为根据,考察行为人的动机。如果某人动机不**,即使尚未作为或犯罪未遂,也要予以处罚;对共同犯罪的首犯更要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的目的、动机**,即便已违法犯罪,也可以“赦而不诛”或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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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汇裕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德富路西侧1199号太湖世家大厦805;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号碧云公馆,联系人是赵强。 主要经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婚姻案件等。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律顾问,房产离婚,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