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区律师/新黄浦区律师事务所/新黄浦区合同纠纷律师/新黄浦区刑事辩护律师/新黄浦区房产纠纷律师/新黄浦区离婚诉讼律师。*赵律师,法学硕士。上海市民进会员,电话,13564487689自执业以来处理各种诉讼、非诉案件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信任。赵强律师业务领域涉及刑事案件、商事合同、公**务、房地产、建筑工程、动拆迁、资产重组及企业并购等领域。赵强律师目前担任数十家公**律顾问,主要委托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网站: 原告A支行 被告B, 被告C, 被告D, 原告A支行与被告B、C、D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XX年1月12日,原告与三被告签订《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B提供人民币10万元(以下币种同)的借款,期限从XX年1月12日起至2010年1月12日,还款方式为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个月按月偿还当月利息,不还本金,此后期间,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kuan利率为年利率15.66%。违约责任为如被告B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不按期偿付贷kuan利息的,其欠息部分按逾期贷kuan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同时约定由被告C、D作为保证人对合同项下贷kuan本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告于XX年1月12日按约向被告B发放贷kuan10万元,但被告B仅归还了XX年1月12日至4月12日期间的利息,本金及之后的利息至今未还,截止XX年12月16日,仍结欠借款本息共计104 387.24元。据此,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B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2、被告B偿付自XX年4月12日起至XX年12月16日止的利息4 387.24元及自XX年12月1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3、被告C、D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为此提供的证据材料为:借款申请、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借据等。 …… 原告与三被告间签订的《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现原告按约履行了发放贷kuan的义务,被告B理应按约定的期限及利率偿还本金及利息,其拖欠不付,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在被告B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亦可以按约要求被告C、D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法院依法判决: 一、被告B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A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 二、被告B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A支行上述**项确定的借款本金自XX年4月12日起至XX年12月16日止的利息人民币4 387.24元; 三、被告B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A支行上述**项确定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自XX年12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算方式计算); 四、被告C、D应对被告B的上述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C、D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B追偿。。。 联系我时请说明